公、居住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区。地块中央是一个巨大的步行广场。30多幢30-50层的办公大楼,旅馆建筑,5-10层的住宅楼以及1-2层的大型商业建筑沿中央广场周边交错布置。
这样的中心区规划既有鳞次栉比的群体效果,又有丰富的轮廓线和空间形态变化。更重要的是,为居民提供了方便的上下班交通和舒适的休闲购物环境。为了合理地组织交通,设计者匠心独运,把长900米面积达48公顷的步行广场,全部用钢筋混凝土板架空,地下有两层,上层跑汽车,底层跑地铁,并且还有可停放32000辆汽车的停车场。地面以上的交通,除了行人广场外,还有自动行人带和高架快速有轨车。整个交通系统,相当地科学合理。
3、把巴黎旧城区分成三个等级,进行不同强度的保护和拆建。一级是历史文化中心区,即18世纪形成的巴黎旧城。原则上不拆不改不建,保持原有的历史风貌,保持原有的传统功能和活动。第二个等级为19世纪形成的旧区,适当改善并加强居住区的功能,限制建造办公楼,以保护和谐的空间形态和城市景观。三是周边区,政策略为放宽,允许建一些新的住宅和大型公建设施,以加强中心区的社会生活多样性,使内城有可持续的生命力。
二战之后,日本的经济发展突飞猛进,东京城市面积急速扩大,居住人口急剧增加。特别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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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京市中心区,城市空间因此极度拥挤,环境因此日益恶化,导致了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。为此,1956年日本政府专门编制了《东京发展规划》,1965年又进行了重大修编和调整。1969年,还专门制定了《城市改建法》,成为东京改造规划的“总纲”。
《城市改建法》对于东京的改建规划,确定了这样一个大原则:“一心变多心,一极变两极,建设科学城”,即“多心的开敞式城市布局结构”。具体地说,就是在东京中心地带安排新宿、池袋、涉谷三个副中心,这就是大原则所定的“一心变多心”。东京都为一极,新建的多摩城为另一极,这就是大原则所定的“一极变两极”,相当于城市增了一个翼膀,发展空间和发展力度都增大了。此外,在东京东北50多公里的茨城县建设“筑波科学城”——这是举世闻名的城市规划建设杰作。于是,新的城市格局形成了,这种城市布局,学术界称之为“复合式结构”。
为了限制中心区的城市容量和开发强度,以保证内城改造的成功,日本政府又制定了新的政策和措施,例如限制在中心区建工业厂房和高等院校,提高中心区土地出让价格,使之与新区地价形成巨大差别,以此诱导企业和居民到中心区外发展。
在旧城区的具体改建中,政府特别强调绿化,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