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尔夫一向被视为是西方绅士们酷爱的休闲活动。其英文单词GOLF中每个字母的寓意都充分体现了这项运动的独特魅力。G(Green),代表绿色和生态,O(Oxygen)代表户外充足的氧气,L(Light)代表明媚的阳光,F(Foot或Friendship)则代表这项运动徒步足行的特点和竞赛中友好轻松的气氛。与绿色、氧气、阳光密不可分,并且轻松闲适的运动特征使高尔夫的热潮近年来逐渐延烧海峡两岸,成为千千万万人所钟爱的体育健身活动。




  现代高尔夫运动拜苏格兰所赐并普及各国已经毫无疑问,但就高尔夫球的起源却一直存在争议。因为苏格兰人如何发明高尔夫运动的过程一直停留于乡野奇谈,并无史据可察。有人努力追溯运动史后提出:现代高尔夫运动虽最终成形于苏格兰一望无际的山地草场,但其发源地,应该在古文明历史更为悠远流长的其他地区。



  据考证,早在罗马帝国时代,就流行一种名为“Paganica”的击球游戏,弯曲的球杆,加上内部充满羽毛的皮革球,和现代高尔夫球的球具颇为相似,随着罗马帝国由地中海附近向外扩张,才造成这种运动对外流传。日后北欧各国的高球游戏,包括比利时、卢森堡等低地国家的高尔夫球都起源于此。



  此外,法国南方传统的槌球,荷兰人玩的“kalf”,都是利用木杆击球的游戏,也有人坚持认为他们才是高尔夫球的始祖。
 
  不追究则已,一仔细追究,史学家发现,到处都有类似高尔夫球的民族游戏,就像《高尔夫球百科全书》中指出:“高尔夫这种简单的‘击球进洞’游戏,自古就风靡了千千万万人。”只是古代交通欠发达,讯息不通畅,所以各民族在传播的过程中往往都自成一套游戏规则,没有统一的形制。直到大英帝国的殖民统治遍及全球,才将十八个洞的现代高尔夫标准从苏格兰草原带到了世界各国,高尔夫球运动因此有了一套国际通用的比赛规则。


  1993年9月,英国一家通讯社发布一则新闻指出:“捶丸”,或曰中国高尔夫球,早在元世祖至元19年(公元1282年),就在中国出现,比这项运动在苏格兰出现的时间早了400多年。捶丸的比赛场地,球戏规则都与高尔夫非常相似。
  故宫收藏的明朝《宣宗行乐图》描绘的是明宣宗挥杆玩打捶球的情景。皇帝打球的排场很奢侈,球杆一根根分门别类地立在特制的球台上,有几个太监身份的随从手捧推杆静候一旁,等候为皇帝换杆。球场上的草皮剪得平整伏贴,草皮上共有十个球洞,每个球洞各插有颜色不同的彩旗作提示。宣宗推杆的动作,所用的球具,以及球场的景致都与
 
回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