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两件事情,在长大之后,历经的世事越多,却让我越发地耿耿于怀。
一是读书人往往自恃为“有学问之人”,而旁人则许之“书呆子”的名号。大概是受了一点国外教育的影响,我是个不太拘泥于书本的人,但是行事做人时每每发觉自己脑子里的思维定式,免不了还是书生意气的时候居多。我们这一代人,或多或少都受了读书万能的祸害。“颜如玉”、“黄金屋”的谎言暂且不提,知识分子中觉得读书比做人做事还重要者大有人在。
留学一族之中,就有很多以读书为生的同胞。我认识一位在国外留学已经逾二十年的仁兄,在数所大学里读完了五个博士并做了四个博士后的工作,至今还继续在大学里以读书为业,靠着读书得到的一点微薄的奖学金维持生计。回国之后,有一毕业生来公司求职,实习数周后发现其大学四年所学甚微,绘图设计都得从头学起。坚持不了两周,他提出辞职,曰适应不了社会的工作,准备回学校继续考研读书云云。书本、学校,简直成为了避难所。“书呆子”们有时候也很有趣,譬如钱钟书从书里面读出了遁世的方法,而李叔同则从书中看破了俗世红尘。
二是“设计师”等同于“艺术家”等同于“自我表现主义者”的虚拟公式。经常出去参加规划设计的项目评审,动辄就遇见很多以“自我”和“艺术”自称的作品。似乎但凡有了“艺术”的盔甲,设计出来的东西就可以不关世事,而设计师们也似乎可以不食人间烟火了。中国的设计师们常常感慨没有发挥自我的空间和机会,一方面又常常滥用“自我表现”的机会,无法向甲方解释的内容,便经常拿“自我”和“艺术”的理由作挡箭牌。次数多了,大家彼此心照不宣,更不当“设计师的自我”是一码事情。
法国的文豪大仲马,应该是少数几位可以让人真心羡慕的读书人之一。他的一生书读得多,人也活得潇洒。对比之下,他的儿子小仲马,文采不逊老爸,但人却要老实得多。同是一代风流才子,一个总是身边美女不断,一个却经常形单影只。于是,大仲马就经常将自己的旧情人介绍给自己的儿子。大仲马还有一个怪癖,就是不喜欢穿新鞋。所以凡是鞋子,总要儿子穿松了才给他穿。用大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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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的话说是“互穿破鞋,两不相欠”。时间一久,儿子不免抱怨,觉得总被人怡笑大方。大仲马曰:“你应该以此为荣。它只不过证明了你有男性该有的‘伟岸雄大’,又有只属于女人的一双绣脚。(You
should look on it as an honour. It proves you have a thick organ and
a narrow foot.)”大仲马不愧是一位风流名仕,当他发现了自己妻子和朋友的奸情时,仍然可以平静面对,既不动怒也不发火地和妻子分手,而和朋友之间的感情依然丝毫未损。“不能因别人的错让自己错,不能因感情的自私损坏了交友做人的原则。”读书生活做人,有趣而不失原则,竟然各不相误,实属难得。
读书有读书的目的,设计有设计的准则,做人有做人的乐趣。读书、设计、生活,无论什么,好像都有那么一个恰到好处的分寸,却要耗费我们一生的时间去实践把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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